受到广泛关注的地方性法规《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作为全国首部专门、系统和综合性的食品安全地方性法规,条例首次在法律层面明确实施了食品召回制度。
广东食品监管、质检、卫生和工商部门日前联合对外表示,有关企业必须高度重视这一条例,认真落实“缺陷召回”机制,如果有问题不召回将受到严厉惩罚。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陈德伟介绍说,为了保护社会利益和全行业健康正常发展,该条例对食品召回进行了专门的规定。规定对不履行召回义务的食品生产者、销售者和餐饮经营者进行处罚;规定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生产者召回食品,销售者、餐饮经营者停止销售。
广东正式实行缺陷食品召回制度
【发表评论】【告诉好友】【打印此文】【收藏此文】【关闭窗口】
- 相关资讯
| · 中国食品包装材料法规有哪些 10-21 |
| · 塑料瓶、玻璃瓶如何应对食品 10-20 |
| · 《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 10-06 |
| · 海南省食用棕榈油管理办法正 09-25 |
| · 食品预包装袋不得具有提携功 09-18 |
| · 质检总局 停止所有食品类生 09-18 |
| · 食品包装上标有清热去火字样 09-09 |
| · 《苏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09-09 |
| · 《河北省奶业条例》2008年1 09-05 |
| · 柠檬酸(盐)出口新规定今天正 09-01 |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