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通知,决定从6月13日起取消部分植物油的出口退税。这也是自去年年底以来国家相继做出取消小麦等原粮及其制粉出口退税、对原粮及其制粉征收出口暂定关税等决策后的又一重大举措。
其中包括豆油、花生油、橄榄油、棕榈油、葵花油和红花油、棉子油、椰子油、芥子油、玉米油以及人造黄油等约20种植物油产品,涉及36个税目。
去年12月中旬,财政部发布通知宣布从12月20日起正式取消小麦、稻谷、大米、玉米、大豆等原粮及其制粉的出口退税,当月30日,财政部又发文通知,我国将从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小麦、玉米、稻谷、大米、大豆等原粮及其制粉共57个8位税目产品征收5%至25%不等的出口暂定关税。
中国6月13日起 取消部分植物油出口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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